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5/04/09 |
| 內 容 索 引: |
|
◎Q:甲製造商為融資之需要,先將其所產銷之產品售予乙融資公司,再以合於資本租賃之條件租回,然後再以合於資本租賃條件轉租予丙客戶,若租回與轉租間並無利潤,請問實質上是否應視為銷售型租賃? |
精 采 內 容: |
|
上市櫃公司今年起實施財會準則第三十五號公報,上市櫃公司自行結算九十三年度營運業績,需先行評估是否適用、是否有資產減損等相關營運資訊,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讓投資人先行了解。櫃買中心表示,若上市櫃公司未來送達經會計師簽證的年報,和公司當初自行評估的資產減損有重大差異,將依查核規定,列為財報實質審閱的優先選案對象。 財政部為了改善因未分配盈餘加徵10%課稅問題,導致在稅務會計上稅後有盈餘,財務會計帳卻沒有盈餘,而被課稅的情形,已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把稅未分配盈餘加徵10%改為財務會計,全案送行政院,等通過後再送立法院立法。
由於移轉定價新制的實施,今年報稅時將新增移轉計價關係人交易資料的揭露,在會計師簽證責任的部分,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對於公開發行公司的關係企業、關係人交易的部分,稅務會計師有責任簽證;而非關係企業的部分,僅需填寫關係人交易即可。
◎Q:甲製造商為融資之需要,先將其所產銷之產品售予乙融資公司,再以合於資本租賃之條件租回,然後再以合於資本租賃條件轉租予丙客戶,若租回與轉租間並無利潤,請問實質上是否應視為銷售型租賃? A:甲製造商為融資之需要,將其所產銷之產品售予乙融資公司,復以合於資本租賃條件再租回,再以合於資本租賃條件轉租予丙客戶,若售後租回與轉租同時簽約,且該兩項租賃契約條件相同,亦即租回及轉租間並無損益,則實質上可視為銷售型租賃,於資產出售年度認列出售損益。 A:凡是與損益決定有關之項目(本身就是損益科目或用來調整損益之科目)應列入現金流量表營業活動項下。非屬列入營業活動之資產應列入投資活動;而非屬列入營業活動之負債應列入融資活動。故:
A: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二號「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企業應於收入已實現或可實現且已賺得時認列。而甲公司於93年12月將土地及房屋售予第三者,該建築物並於同年12月26日取得使用執照,故該公司於出售不動產後並無責任履行任何重大義務,亦即獲利過程已完成。且甲公司出售土地之價款部分已於93年12月底前收現,餘款亦於當時取得應收票據並於94年3月全部兌現 ,故出售土地利益可以合理決定。因此,甲公司得於93年認列處分土地利益,惟若涉及非常規交易,則有不同考量。 A:一、所謂約當現金,係指投資起3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現金以外短期投資或債權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