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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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4/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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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將出售土地利得轉列資本公積後,迂迴利用資本公積轉增資再減資,發放給股東之現金,仍應依法併計綜合所得申報繳稅 國稅局近來查獲○○股份有限公司,將出售土地利得轉列資本公積後,利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旋即以辦理減資方式,以現金收回原資本公積轉增資所分配之股票,公司股東取得公司發放之現金,未併計取得年度之綜合所得申報繳稅,而遭補稅並裁處罰鍰。類此案件,納稅義務人不服提起復查、訴願及行政訴訟均遭駁回,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均支持國稅局之補稅及罰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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