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因現金增資致原持股比例改變時之會計處理。 Q:甲公司投資乙公司,帳列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持股未超過50%)。乙公司於期中時因現金增資致甲公司持股比例改變,故喪失對乙公司之重大影響力,改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處理。
試問:改依第三十四號公報之規定處理後,可否不繼續攤銷其成本與股權淨值之差異數?第五號公報第50段之規定是否適用?
A:長期股權投資改依第三十四號公報之規定處理時,即以改變時之投資帳面價值作為成本,不繼續攤銷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之差異數;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第50段之規定,僅適用於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不適用於依第三十四號公報之規定處理之投資。 (資料來源:20101008 會計人電子報365) ◎多產業部門之公司,財務報表流動性及非流動性科目之劃分標準。 Q:多產業部門之公司,為求財務報表之公允表達,宜如何劃分其流動性及非流動性科目?
A:
一、擁有多項產業部門之公司,各部門流動性科目與非流動性科目之劃分,應以一年或營業週期之較長者為準。
二、如有產業部門以長於一年之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性之標準時,應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此一事實,包括營業週期涵蓋之期間、相關之流動性科目及金額等。
三、營業週期涵蓋之期間如因經濟情況變動而改變,於編製比較財務報表時,應提供前期之擬制性資料。 (資料來源:20101008 會計人電子報365) ◎分期付款銷貨發生違約時,其相關未實現利息收入之會計處理。 Q:甲公司以經營分期付款銷貨及租賃業務為主,其中分期付款銷貨採普通銷貨法處理。試問分期付款銷貨發生違約時,相關之會計處理為何?
A:甲公司經營之分期付款銷貨,於客戶違約無法償付貨款而收回相關貨品時,應借記「收回商品存貨」(依淨變現價值評價)及「未實現利息收入」(尚未攤銷之未實現利息收入),貸記「應收帳款」(尚未收取之貨款),借貸方之差額認列為客戶違約損益。 (資料來源:20101008 會計人電子報365) ◎營利事業增列興建商業大樓出租營業項目後,處分營業項目變更前房地之會計處理。 Q:甲公司購入某房地乙筆,帳列固定資產。隔年變更營業登記,增列興建大樓出租出售項目,續後出售先前取得之房地。試問:甲公司出售之房地,應視為處分固定資產或銷售商品?
A:甲公司之房地於該公司增列營業項目前,帳列固定資產,於增列營業項目後,並未拆除改建供出租出售用,非屬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大樓出租出售營業項目範疇,故其出售行為屬於處分固定資產,而非銷售商品。 (資料來源:20101008 會計人電子報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