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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6/04/08

內  容  索  引:

◎Q:因進銷貨所產生之兌換損益,是否宜列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之加減項?

◎Q:企業購入供租賃之車輛,而首次支付之汽車牌照稅、燃料稅及保險費應否資本化?

◎公司出售長期股權投資,其損益認列時點。

◎Q:生物科技公司之研發經費可否不當年費用化,先予資本化,待產品上市後再逐年攤提,以提高公司研發階段之淨值?

◎Q:顧問服務公司提供ERP導入服務之期間若有跨年度或超過一年以上時,其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

精  采  內  容:

◎Q:因進銷貨所產生之兌換損益,是否宜列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之加減項?

A:除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號「利息資本化會計處理準則」,對外幣借款之兌換損益中性質上屬利息之部分另有規範外,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四號「外幣換算之會計處理準則」第5段規定,以外幣為基準之交易,通常係以交易發生日之即期匯率作為入帳之基礎。再者,若企業營業之主要目的係從進銷貨本身賺取利潤,則外幣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所產生之兌換損益並非賺取營業利潤之來源,故非屬其主要之營業項目。因此,由進銷貨所產生之兌換損益,不應列為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之加減項。
(資料來源:20060408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Q:企業購入供租賃之車輛,而首次支付之汽車牌照稅、燃料稅及保險費應否資本化?

A: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號「租賃會計處理準則」第12段規定,由出租人負擔之修護費、稅捐、保險等,應列為當期費用,故來函所述出租人支付之汽車牌照稅、燃料稅及保險費等履約成本皆應列為當期費用,不因首次支付或於以後各期支付而有不同之處理。
(資料來源:20060408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公司出售長期股權投資,其損益認列時點。

Q:
甲公司係透過第三地投資大陸地區乙公司,出資比例為50%,另50%係為外國公司-丙公司所持有,雙方採合資經營模式。甲公司並採權益法評價認列乙公司之投資損益。今甲公司與丙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前訂定一不可變更之股權轉讓合約,協議甲公司將持有乙公司之50%股權以一定價格讓予丙公司,合約中並明定,俟乙公司取得新批准書及新營業許可證後,丙公司即將價款一次匯付予甲公司。惟因大陸地區機關作業流程時間無法掌握,致使相關證照尚無法於資產負債表日前變更完成,相對甲公司亦尚未收到丙公司之匯款。

試問:1.甲公司處分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認列之時點應為何時? 2.甲公司對乙公司免採權益法評價之時點為何?

A:
甲公司與丙公司間之投資移轉交易,由於合約規定須俟乙公司取得新批准書及新營業許可證後,丙公司方支付予甲公司約定之價款,故甲公司應於乙公司取得新批准書及新營業許可證且價款收現性可合理確定後,方認列處分利益並停止採用權益法。但如該交易發生處分損失時,應於簽約時認列損失。
(資料來源:20060408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Q:生物科技公司之研發經費可否不當年費用化,先予資本化,待產品上市後再逐年攤提,以提高公司研發階段之淨值?

A:
生物科技公司之研究發展支出應依本會(87)基秘字第176號函釋判斷所投入成本是否屬研究發展費用。一般而言,研究發展支出應於發生當時列為費用,惟若發展期間之支出符合本會(88)基秘字第107號函所規定之條件者,應資本化。

資本化之金額不得超過預計未來可回收淨收益(即未來預期之收入減除再發生之研究發展費用、生產成本及銷管費用之淨額)之現值。
(資料來源:20060408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Q:顧問服務公司提供ERP導入服務之期間若有跨年度或超過一年以上時,其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

A:公司因提供ERP導入諮詢顧問服務而產生之收入係屬勞務收入,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二號「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準則」之相關規定處理。
(資料來源:20060408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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