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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進修機構之認可。(金管證審字第1030028782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4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審字第103002878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所請為「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會計主管專業訓練課程之進修機構乙案,准予照辦,並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證券期貨局案陳 貴會103年7月11日稽協(103)北發字第440號函及103年7月28日稽協(103)北發字第451號函辦理。
二、依本會「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進修機構審核辦法」第7條規定,經認可為會計主管進修機構,應於每年10月底前檢附次年度課程名稱、內容大綱、課程日期、時數與講師個人學經歷等相關文件陳報本會;陳報文件內容如與實際開辦情形不符者,應於課程舉辦前將修正後之相關內容陳報本會,請確實配合辦理。
三、為配合自104年1月1日起採用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及強化公司財務報告編製能力,請加強辦理下列課程:
(一)IFRSs新增及修訂之重要公報。
(二)IFRSs 2013年版重要釋例、指引及問答集,並針對產業特性如金融、保險業等設計所需課程內容。
(三)財務報告實務常見編製缺失解析及因應等相關課程。 (資料來源:20140804 證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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