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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1/12/31

內  容  索  引:

◎扣繳申報自九十一年一月二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

◎個人領取政府給付各項徵收土地之補償費或公私有土地終止租約地主所支付之補償費是否需要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公賣局配合菸酒新制實施,91年1月1日0時起調整菸酒產品售價。

◎國有出租房屋及基地租期即將屆滿,未申請換約續租之承租人,請儘速申辦

精  采  內  容:

◎扣繳申報自九十一年一月二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自九十一年一月二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各稽徵所設立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收件服務台受理申報,請各扣繳單位把握申報期限儘早申報,並請多利用網路辦理申報,省時又便利。
  該局指出,依所得稅法第一百零二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應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的營利事業,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內分配屬八十七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股利或盈餘,填具股利憑單、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申報書、大陸地區股東股利分配明細表、非居住者股東股利分配明細表及盈餘緩課股票明細表一併彙總向所轄稽徵所辦理申報,如採媒體申報則可向所轄國稅局任一稽徵所辦理申報。其分配予大陸地區股東,仍應依規定申報扣繳憑單(格式代號:54F),不得使用股利憑單申報。
  該局籲請營利事業注意,股利憑單、非居住者股東股利分配明細表、大陸地區股東股利分配明細表及盈餘緩課股票明細表暨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申報書已納入網路申報,請儘量採用網路申報。
(資料來源:20011231 賦稅署)

◎個人領取政府給付各項徵收土地之補償費或公私有土地終止租約地主所支付之補償費是否需要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個人領取政府給付各項徵收土地之補償費或公私有土地終止租約地主所支付之補償費是否需要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特將有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或市地重劃而徵收土地,依拆遷補償辦法規定發給個人建築改良物或農作改良物補償費、自行拆遷獎勵金及人口搬遷補助費等,核屬損害賠償,依法免納所得稅。
二、個人遷讓非自有房屋或土地,地主所給付之補償費,係屬其他所得,可減除必要成本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若無法提出成本費用憑證時,應以該項搬遷補償費半數作為所得,申報繳納所得稅。
三、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而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給予佃農之補償費,亦屬於其他所得中變動所得,應以補償費半數作為佃農當年度所得,申報繳納所得稅。
該局籲請納稅人注意上述規定,以免因漏報被補稅又受罰。
(資料來源:20011231 賦稅署)

◎公賣局配合菸酒新制實施,91年1月1日0時起調整菸酒產品售價。

公賣局配合菸酒新制實施,九十一年元月一日零時起調整菸酒產品售價,酒類建議售價全面公告,菸類建議售價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僅公告於配銷處。
「菸酒稅法」及「菸酒管理法」業奉行政院核定自九十一年元月一日起實施。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為配合菸酒新制實施,原專賣時期實施之菸酒配銷價及公定價格,將隨新制實施並回歸市場機制改以批發價及建議售價取代。
菸酒售價的調整,公賣局主要基於菸酒新制實施後,菸酒產品將另課徵菸酒稅、健康福利捐、營業稅等相關稅負。並考量各產品之出廠成本、銷管費用等生產成本,盱衡我國加入WTO後菸酒市場供需、競爭產品與消費客層等內外環境而訂定。
菸類產品主要反應菸稅及健康福利捐,售價平均調幅為33.2﹪,除少數菸品為反應合理成本調幅較大外,大部分菸品每包均漲五至十元不等。啤酒部分平均漲幅為8.2﹪,其中罐裝啤酒及罐裝生啤酒略調漲一元。酒類產品有二十二種調漲,部分酒類因課徵酒稅額度較高,如紅露酒、米酒、米酒頭、參茸酒、茉莉花酒、鹿茸酒等調幅較大,其中以二十度米酒每瓶需負擔稅負95.57元(菸酒稅及營業稅)調幅最大;價格調降酒類計有玉泉玫瑰紅酒、玉泉白葡萄酒、花雕酒、精釀陳年紹興酒、磨砂扁瓶白蘭地等十七款酒類;維持原價格有罈裝陳年紹興酒、玉泉清酒、玉泉紅葡萄酒等三十一款酒類。
有關公賣局此次菸酒售價調整將於九十一年元月一日零時起實施,除於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對外宣布外,並將在次日(九十一年元月一日)於全國各大報刊登售價調整公告,民眾亦可於公賣局(http://www.ttw.gov.tw)及財政部(http://www.mof.gov.tw)網站查閱酒類產品調價訊息。至各菸品調整價格為免抵觸「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公賣局僅在所屬各配銷處公告,民眾可就近向公賣局當地所屬分局或配銷處洽詢。另依據菸酒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應處二千元新臺幣之罰鍰。」
公賣局表示在專賣時期銷售之酒類,其屬不連瓶出售之空瓶(如原玻璃瓶裝米酒、啤酒、紹興酒、紅露酒等)採「押金制度」,即銷售時收取空瓶押金,於回收時退還。菸酒新制實施後,菸酒銷售依據營業稅法需開立統一發票,酒瓶價格計入銷售額中,不得分開計價。因此,該局此次價格調整在建議售價中已含瓶價在內,未來酒類標貼加印「退瓶價格三元」,零售商接受消費者退回空瓶,每支退瓶費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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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公告
茲為配合菸酒新制實施,自九十一年元月一日零時起調整本局生產各項菸酒產品售價,有關酒類建議售價如下,菸類售價部分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僅於本局各配銷處公告。敬請繼續惠顧愛用本局菸酒產品,並祝 新春愉快。


建議售價


釀造酒類(啤酒)
品名/ 包裝(容量)/ 單位/ 建議售價(新台幣)
臺灣啤酒/ 0.6 公升/ 每瓶/ 40 元
罐裝臺灣啤酒/ 0.354 公升/ 每罐/ 26 元
罐裝臺灣啤酒/ 0.5 公升/ 每罐/ 34 元
臺灣啤酒Light/ 0.354 公升/ 每罐/ 26 元
罐裝生啤酒/ 0.354 公升/ 每罐/ 26 元
洋基啤酒/ 0.354 公升/ 每罐/ 30 元


再製酒類
品名/ 包裝(容量)/ 單位/ 建議售價(新台幣)
參茸酒/ 0.3 公升/ 每瓶/ 120 元
竹葉青酒/ 0.3 公升/ 每瓶/ 140 元
瓷瓶竹葉青酒/ 0.5 公升/ 每瓶/ 260 元
雙鹿五加皮酒/ 0.3 公升/ 每瓶/ 130 元
瓷瓶雙鹿五加皮酒/ 0.6 公升/ 每瓶/ 280 元
鹿茸酒/ 0.3 公升/ 每瓶/ 120 元
龍鳳酒/ 0.3 公升/ 每瓶/ 140 元
茉莉花酒/ 0.3 公升/ 每瓶/ 110 元
玉鶴永康酒/ 0.7 公升/ 每瓶/ 500 元
玉泉特級烏梅酒/ 0.6 公升/ 每瓶/ 160 元
玉泉荔枝酒/ 0.6 公升/ 每瓶/ 150 元
玉泉樽藏金棗酒/ 0.3 公升/ 每瓶/ 150 元
玉泉梅酒(無果粒)/ 0.6 公升/ 每瓶/ 180 元
玉泉梅酒(含果粒)/ 0.6 公升/ 每瓶/ 300 元
玉台凍頂茗蘭地/ 0.75 公升/ 每瓶/ 500 元
玉泉愛可涼酒(梅子)/ 0.25 公升/ 每瓶/ 30 元
玉泉愛可涼酒(紅葡萄)/ 0.25 公升/ 每瓶/ 30 元
玉泉愛可涼酒(荔枝)/ 0.25 公升/ 每瓶/ 30 元


釀造酒類
品名/ 包裝(容量)/ 單位/ 建議售價(新台幣)
玉泉花雕酒/ 0.6 公升/ 每瓶/ 180 元
罈裝花雕酒/ 1.8 公升/ 每罈/ 800 元
紹興酒/ 0.6 公升/ 每瓶/ 130 元
陳年紹興酒/ 0.6 公升/ 每瓶/ 155 元
精釀陳年紹興酒/ 0.6 公升/ 每瓶/ 250 元
罈裝特級紹興酒/ 2.4 公升/ 每罈/ 750 元
罈裝特級陳年紹興酒/ 1.2 公升/ 每罈/ 600 元
罈裝特級陳年紹興酒/ 2.4 公升/ 每罈/ 1000 元
玉泉黃酒/ 0.6 公升/ 每瓶/ 120 元
紅露酒/ 0.6 公升/ 每瓶/ 110 元
玉泉特級紅露酒/ 0.6 公升/ 每瓶/ 130 元 新產品
玉泉清香黃酒/ 0.6 公升/ 每瓶/ 130 元
玉泉清酒/ 0.6 公升/ 每瓶/ 155 元
玉泉清酒/ 0.25 公升/ 每瓶/ 75 元
玉泉清酒/ 1.0 公升/ 每盒/ 230 元
玉泉吟釀高級清酒/ 0.5 公升/ 每瓶/ 200 元
玉泉愛蘭囍酒/ 0.6 公升/ 每瓶/ 160 元
罈裝玉泉愛蘭囍酒/ 1.2 公升/ 每罈/ 600 元
玉泉法國紅葡萄酒/ 0.75 公升/ 每瓶/ 200 元
玉泉特級紅葡萄酒/ 0.6 公升/ 每瓶/ 180 元
玉泉特級玫瑰紅酒/ 0.6 公升/ 每瓶/ 150 元
玉泉金香白葡萄酒/ 0.6 公升/ 每瓶/ 150 元


蒸餾酒類
品名/ 包裝(容量)/ 單位/ 建議售價(新台幣)/ (備註)
蘭姆酒/ 0.6 公升/ 每瓶/ 250 元
琴酒/ 0.75 公升/ 每瓶/ 260 元
伏特加酒/ 0.75 公升/ 每瓶/ 260 元
磨砂扁瓶白蘭地/ 0.6 公升/ 每瓶/ 350 元
福祿白蘭地/ 0.6 公升/ 每瓶/ 400 元
福祿XO白蘭地/ 0.6 公升/ 每瓶/ 600 元
金鼎12年蘇格蘭威士忌/ 0.7 公升/ 每瓶/ 450 元
威士忌/ 0.6 公升/ 每瓶/ 350 元
愛蘭白酒/ 0.7 公升/ 每瓶/ 450 元
愛蘭白酒/ 0.3 公升/ 每瓶/ 200 元
玉山茅台酒/ 0.3 公升/ 每瓶/ 220 元
玉山瓷瓶茅台酒/ 0.5 公升/ 每瓶/ 400 元
玉山高粱酒/ 0.3 公升/ 每瓶/ 140 元
玉山特級高粱酒/ 0.6 公升/ 每瓶/ 350 元
玉山頂級陳高/ 0.66 公升/ 每瓶/ 1000 元
玉山陳年高粱酒/ 0.6 公升/ 每瓶/ 800 元
玉山38°特級高粱酒/ 0.6 公升/ 每瓶/ 350 元
玉山陳年清香高粱酒/ 0.6 公升/ 每瓶/ 700 元
玉山清香高粱酒/ 0.6 公升/ 每瓶/ 350 元
玉山二鍋頭/ 0.7 公升/ 每瓶/ 450 元
玉山大武醇/ 0.6 公升/ 每瓶/ 300 元
玉露酒/ 0.6 公升/ 每瓶/ 300 元
玉露紅鶴酎/ 0.6 公升/ 每瓶/ 250 元
玉露蓮香酒/ 0.6 公升/ 每瓶/ 250 元
玉露清香酒頭/ 0.6 公升/ 每瓶/ 250 元
米酒頭/ 0.6 公升/ 每瓶/ 200 元
稻香20°米酒(褐方瓶)/ 0.6 公升/ 每瓶/ 130 元 (新包裝)
稻香40°米酒/ 0.6 公升/ 每瓶/ 180 元 (新產品)


其他
品名/ 包裝(容量)/ 單位/ 建議售價(新台幣)/ (備註)
八仙酒禮盒/ 1.2 公升/ 每盒/ 1400 元
稻香20°料理米酒/ 0.6 公升/ 每瓶/ 48 元
稻香40°料理米酒/ 0.6 公升/ 每瓶/ 64 元
九十五度藥用酒精/ 0.5 公升/ 每瓶/ 48 元


依據「菸酒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應處每瓶新台幣二千元之罰鍰。」
(資料來源:20011231 賦稅署)

◎國有出租房屋及基地租期即將屆滿,未申請換約續租之承租人,請儘速申辦

國有出租房屋及基地租期即將屆滿,未申請換約續租之承租人,請儘速申辦
國有財產局出租國有基地、房地,計三萬六千餘戶之租期將於本(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承租人如有意續租者,須於年底前向國有財產局所屬地區辦事處、分處申請換約續租。截至目前完成換約續租者計二萬七千餘戶,尚有八千餘戶未申請換約續租。國有財產局呼籲未申請換約續租之國有基地、房地承租人,為確保自身權已益,請儘速向國有財產局所屬地區辦事處、分處申請換約續租,延續其租賃關係,以免租期屆滿未換約續租,租賃關係因消滅而形成占用情形。
國有財產局已陸續主動通知承租人並附上換約申請書、契約書,承租人可於填妥後檢同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原租約(遺失者可改附租約遺失切結書)及最近一期繳租收據等文件(其有欠租或到期未清款項應先繳清),把握時效儘速向國有財產局所屬地區辦事處、分處申請換約續租,俾免延誤。
(資料來源:20011231 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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