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10/11/30
◎開放具本國國籍及外國國籍之自然人,放棄一國籍而成為單一國籍身分後,其原持有之上市(櫃)股票,得向證券商申請辦理股票匯撥作業。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0990066528號 一、開放具本國國籍及外國國籍之自然人,放棄一國籍而成為單一國籍身分後,其原持有之上市(櫃)股票,得向證券商申請辦理股票匯撥作業;惟如涉應依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及外國人投資條例規定辦理者,仍應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核准。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資料來源:20101130 證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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