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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中華民國97年12月29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704569880號公告發布
一、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其98年度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169,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
(二)超過169,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39,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
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超過339,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二、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98年度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33,000元後之餘額為所得
額。 (資料來源:20081229 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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