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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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4/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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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第十九條條文 本規則第十九條關於保護機構董事及監察人應具備之資格,查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下稱本法)第十一條保護機構董事遴選規定,對非捐助人代表限於學者、專家、公正人士;對捐助人代表並無限制,惟本條原條文依本法第十一條規範訂定董事、監察人應具備金融證券業務經驗、專門職業或講師經驗之積極資格時,將捐助人推派代表及主管機關指派之非捐助人代表一併納入規範,限制捐助人推派代表之積極資格,不盡然符合本法立意及實務運作情形,爰修正本規則第十九條,使該積極資格只規範非捐助人代表。 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公布生效前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遺產或贈與財產之非農業用地申請適用農地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經依據七十三年九月七日修正發布之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後段規定否准之案件,財政部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台財稅字第0九二0四五七七一七號函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司法院釋字第五六六號解釋作成後,對於引起歧見之案件及據以聲請大法官解釋之案件,其已經確定終局裁判者,應據該解釋提起再審;引起歧見之案件已有行政處分但未經確定終局裁判者,由原處分機關依據該解釋撤銷原處分及作成新處分,至其他已核課確定之案件,應不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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