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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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9/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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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若被投資公司有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之利益或損失,投資公司應如何處理?
◎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時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差額之會計處理。 Q:甲公司於97年12月投資乙公司,投資比例為58.82%,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之差額為$1,497,761。98年11月30日乙公司減資,甲公司收到現金$2,000,000,持股比例降為41.67%,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之未攤銷差額為$1,223,171。請問,當被投資公司減資時,甲公司帳上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差額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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