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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利事業於年度中使用統一發票,其期初存貨如何認定。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近來迭有小規模營利事業詢問,於年度中使用統一發票,其期初存貨應如何認定,滋生疑義。
國稅局指出,小規模營利事業於年度中途,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而未保存其在核定免用發票期間之進項憑證者,有關其期初存貨之認定,可比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其開始使用發票日申報之期初存貨明細表標明各種盤存之數量、單位、單價並註明其為成本、市價或估定價額,予以核定。 (資料來源:20011026 國稅局) ◎遺產稅申報相關注意事項(北區國稅局) 國稅局最近查核一件遺產稅申報案,經查獲被繼承人於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結婚並適用聯合財產制,惟繼承人漏未將七十四年度以前以妻名義投資之股權併入遺產申報,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裁處一倍罰鍰,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人注意,以免受罰。
被繼承人馮君生前(七十二年間)以妻名義投資未上市股權計六百多萬元,惟繼承人申報時誤認為該股權依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六條之一規定應屬妻之財產,故不須併入遺產申報,惟經核前揭規定其適用財產之範圍僅為不動產,而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以妻名義登記之股權仍屬夫之遺產,仍應併入遺產申報。
北區國稅局呼籲,依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六條之一規定,僅適用以妻名義登記之不動產,其餘以妻名義登記之其他財產屬夫之財產仍應併入遺產申報,以免遭受依遺產及贈與稅規定裁處一倍罰鍰。 (資料來源:20011026 國稅局) ◎車主至汽車修理廠更換車身,請取得統一發票及貨物稅完稅照,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國稅局籲請泡水車車主注意,若您的車輛因損壞到汽車修護保養廠更換車身時,除了要求保養廠開立統一發票外,請務必索取貨物稅完稅照,以免日後到監理站驗車時無法過關。
本年九月十七日納莉颱風侵台,造成不少車輛泡水損壞而到汽車修配廠維修並更換車身,可是車主付款後並未向該汽車修護廠要求開立車身貨物稅完稅照,致車主於辦理過戶或驗車時,監理站發現其車身號碼與原來所登記之號碼不符,而要求檢附貨物稅完稅照,有些車主為了省事,只好自己繳納貨物稅款,並向該局申請核發完稅照後,才完成過戶手續。
國稅局表示:凡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之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均屬貨物稅之課稅範圍,惟國內許多小型汽車修理廠並不清楚更換車身應報繳貨物稅,致未完納貨物稅及開立完稅照交付車主,致車主在驗車時無法提示完稅照供核。
該局在此呼籲車主至汽車修理廠修車時,如有更換車身,一定要向廠商取得統一發票及貨物稅完稅照,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20011026 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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