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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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1997/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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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出售房地,土地交易所得免稅,房屋與土地部分之營業費用應如何攤計? 自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如營利事業以房地買賣為業者,於計算應稅所得及營利事業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第2條第1項各款免稅所得時,其可直接合理明確歸屬費用,應作個別歸屬認列;其無法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營業費用,應依營利事業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分別計算免稅收入之應分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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