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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11/02/24

內  容  索  引:

◎建造期間地價稅會計處理。

◎停業單位損益之評估與可能損失之認列時點疑義。

◎兩稅合一制度實施後相關之所得稅會計處理。

◎依法登記之雜誌社透過網路提供與其本身出版之紙本雜誌內容相同之電子雜誌供人瀏覽收費,得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9款免稅規定。

精  采  內  容:

◎建造期間地價稅會計處理。

Q:甲公司籌建一大型購物中心,預計建造期間為期四年,且按計畫正積極建造中,作為日後營業使用之場所。在購物中心建造期間,該土地每年地價稅約四仟餘萬元。

試問:購置土地並已積極開發建造中,在開發建造期間所支付之地價稅會計處理為何?

A:由於地價稅年年發生,並不具未來經濟效益,故購置土地開發建造,於開發期間所支付之地價稅會計處理比照(86)基秘字第101號函釋,列為當期費用。
(資料來源:20110224 會計人電子報384)

◎停業單位損益之評估與可能損失之認列時點疑義。

Q:A公司決定某部門停業及資遣人員,然未積極擬定處分計畫,是否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八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孚|計處理準則」有關停業單位之規定,評估依淨公平價值衡量之損益?

A:A公司已決定停止某一生產部門之生產及營業,但未積極擬定相關處分計畫,亦未決定廢棄,故不符合第三十八號公報分類為待出售處分群組之條件,不得以帳面價值與淨公平價值孰低者衡量。
(資料來源:20110224 會計人電子報384)

◎兩稅合一制度實施後相關之所得稅會計處理。

Q:兩稅合一所得稅法修正條文業於八十六年底由總統公布,並自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實施。兩稅合一制度實施後相關之所得稅會計處理為何?

A:兩稅合一制度實施後,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第32-1段之規定,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其盈餘分配在公司章程內已有明確規定者,得從其規定於所得發生年度估列為當年度費用。

嗣後股東會若有變更盈餘分配時,再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八號「會計變動及前期損益調整之處理準則」有關會計估計變動之規定處理。其盈餘分配在公司章程內未有明確規定者,應俟股東會決議後列為股東會決議年度之費用,並依第二十二號公報第37及39段之規定,揭露資產負債表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86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與87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當年度預計分配現金股利之稅額扣抵比率及股票股利之稅額扣抵比率、上年度實際分配現金股利之稅額扣抵比率及股票股利之稅額扣抵比率。所得稅費用應分別揭露當期之所得稅費用及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稅費用。
(資料來源:20110224 會計人電子報384)

◎依法登記之雜誌社透過網路提供與其本身出版之紙本雜誌內容相同之電子雜誌供人瀏覽收費,得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9款免稅規定。

日期文號: 財政部100.02.24台財稅字第10000022440號
摘要: 依法登記之雜誌社透過網路提供與其本身出版之紙本雜誌內容相同之電子雜誌供人瀏覽收費,得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9款免稅規定 主旨: 依法登記之雜誌社透過網路,提供與其本身出版之紙本雜誌內容相同之電子雜誌供人瀏覽收費,如其符合行政院新聞局輔導出版事業要點第2點規定雜誌之定義,又雜誌封面、內容刊載足資辨識與紙本雜誌相同且僅供閱讀者,得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9款免稅規定。
(資料來源:20110224 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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