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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10/09/23

內  容  索  引:

◎便利商店向供貨廠商收取之陳列及獎勵金收入在財務報表上應如何列示。

◎觀光旅館業將所營觀光旅館之餐廳出租予他人經營之會計處理。

◎依長期股權投資合約規定應附帶投資之會計處理。

精  采  內  容:

◎便利商店向供貨廠商收取之陳列及獎勵金收入在財務報表上應如何列示。

Q:便利商店向供貨廠商收取之收入包括陳列收入及獎勵金收入:前者係向供貨廠商收取就其商品上架陳列供售之收入;後者係依全年度向廠商之進貨總額收取一定比率之獎勵金收入。試問該等收入之會計處理為何?

A:便利商店向供貨廠商收取之陳列收入係為經常營業活動所獲得之收入,故應列為營業收入,獎勵金因係按進貨總額之一定比率計算,性質上類似數量折扣,故應列為進貨成本之減項。
(資料來源:20100923 會計人電子報363)

◎觀光旅館業將所營觀光旅館之餐廳出租予他人經營之會計處理。

Q:經營觀光旅館業務之公司,將附設餐廳出租予他人經營,該租金收入應列為營業收入或營業外收入?

A:經營觀光旅館業務之公司,將餐廳出租予他人經營,其租金收入因係經常營業活動而獲得之收入,故應列為營業收入。
(資料來源:20100923 會計人電子報363)

◎依長期股權投資合約規定應附帶投資之會計處理。

Q:

一、甲公司擬以7,000萬元投資A有線電視公司(係屬依有線電視法向新聞局依法申請籌設許可之新設公司,簡稱A公司),以取得A公司10%股權計250萬股。惟依投資合約規定,甲公司必須附帶投資B有線電視公司(係依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暫行管理辦法規定取得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登記證者,簡稱B公司),取得B公司10%股權計10萬股。甲公司依合約規定須將2,500萬元匯入A公司籌備處帳戶,餘4,500萬元則匯予B公司股東購買B公司10%股權。

二、合約中亦規定,A公司籌備處保證將取得新聞局所核發之系統播放執照,A公司將擁有B公司對於目前經營之播放系統一切之權利。惟當A公司取得有線電視系統執照及系統經營執照後,B公司因不得繼續經營有線電視播送事項而可能結束營業。

三、試問投資總額7,000萬元是否得視為取得A公司所必須支付之成本,即將全數作為投資A公司之原始成本,待B公司結束時再將因清算所分配收回股款作為投資成本之收回?

A:

一、甲公司應於匯予B公司股東4,500萬元以取得B公司10%股權及匯入A公司帳戶2,500萬元以取得A公司10%股權時,分別作為對舊公司及A公司之長期投資。資產負債表日,如有證據顯示投資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時,則應承認其損失。

二、上述對B公司之長期股權投資應於B公司將營業移轉予A公司時,轉列為對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之增加。轉列時及嗣後各資產負債表日長期股權投資之價值如確已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亦應認列其損失。

三、甲公司於B公司結束營業辦理清算時,如收回股款,該收回之股款應作為投資成本之收回。
(資料來源:20100923 會計人電子報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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