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ia  Internation

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12/03/22

內  容  索  引:

◎以郵政快捷郵件外銷申報營業稅適用零稅率金額問題

精  采  內  容:

◎以郵政快捷郵件外銷申報營業稅適用零稅率金額問題

問:
廠商申請輸出貨品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及郵包免稅與免驗簽證限度規則第十二條規定,營業人寄往國外之郵包,如屬授權銀行簽證之准許出口類貨品,其離岸價格未逾美金五千元或其等值者無須報關,此條所述之離岸價格未逾美金五千元是指單筆郵政快捷執據未逾美金五千元還是同一天出口給同一個對象的所有郵政快捷執據金額加總未逾美金五千元?


國稅局回覆:
修正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款規定:「外銷貨物除經海關出口,免檢附證明文件外,由郵政機構或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經海關核准登記之快遞業者出口者,且離岸價格在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為郵政機構或快遞業者掣發之執據影本。其離岸價格超過新臺幣五萬元,仍應報經海關出口,免檢附證明文件。」因貴公司係多以郵政機構寄送貨物,是以惠請注意單筆執據限額業已修正為新臺幣50,000元,以符合規定。
(資料來源:20120322 國稅局)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