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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第53及54段所稱之資本公積,是否僅包括第48段所產生之資本公積,或亦包括第31段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2)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評價者,於喪失其對被投資公司之影響力時,帳上若有因被投資公司處分固定資產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是否得依其性質分別轉回保留盈餘或與投資帳戶之帳面價值對沖? A:(1)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第53段及54段所稱「資本公積餘額」,應包括依第48段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及依第31段由保留盈餘轉列之資本公積。
(2)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者,如因喪失影響力而改採成本法評價時,帳上若有因被投資公司處分固定資產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依同號公報第31及53段之規定,嗣後若出售長期投資時,應將該資本公積按出售比例轉回保留盈餘。 (資料來源:20050221 會計人電子報) ◎職工福利金提撥 將可分十年攤提 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規定,企業必須依創立時的資本總額提撥1%到5%、每月營業總收入的0.05%至0.15%、下腳變價時提撥20%到40%,作為職工福利金,不過隨著企業規模逐漸擴大,加上自動化生產,聘僱勞工人數減少,這項規定卻讓業者備感壓力。
因此,勞委會將調整「職工福利金」提撥比例,初步規劃依登記資本額提撥1%至5%可分十年攤提,或是實收資本額1%至5%一次提足兩大方案,授權由勞資自行協商選擇適用何種方式。勞委會表示,規劃案預計年後召開公聽會研商,若無疑義即可發佈解釋令正式實施,但只限新設企業,現有企業不得回溯適用。近日會召集公聽會,邀請勞資雙方來協商,如果沒有意外,勞委會將以擴大解釋令的方式同時併存兩種制度。 (資料來源:20050221 會計人電子報) ◎企業將自行負擔函證費 隨著函證的法律責任加重,由於考慮回覆函證所需投入的人力時間成本,國內最近多家銀行開始對會計師函證要求收費。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日前與部分業者達成共識,同意未來函證的手續費將由客戶自行負擔,或根據客戶對銀行的「貢獻度」,酌減收取函證費。
部份銀行規定,七大函證項目均必須收費,包含:存款、貼現及放款、應收帳款承購情形、已開立信用狀或未使用餘額、承兌及保證、衍生性金融商品、其他(包含代收票據、付擔保有價證券或票券、信託等)。
會計師公會目前也正在研擬修正函證內容,在函文中新增一欄「手續費部分授權銀行自行由客戶帳戶扣款」的自保條款,以避免承擔額外的成本。 (資料來源:20050221 會計人電子報) ◎退場機制將明朗 企業有自救緩衝期 金管會日前表示,股市退場機制上半年即可望公布,屆時會有長達一年半以上的緩衝期,讓觸及退場標準的上市公司老闆以減資、提營運改善計畫、在股東會上報告、與他人合併及買回自家股票等五種方式自救,若老闆無法自救,上市公司即可能在民國九十六年起轉為上櫃公司。
目前退場機制正由證交所、櫃買中心研議當中,預估二月底前報金管會討論,金管會未來只要修改上市審查準則等,不用再經立法院,因此最快在今年上半年即可公佈;至於退場標準,目前正考量股價及市值二種指標,如上市審查準則規定資本額要六億元才能上市,未來上市公司市值未達六億元,且長達一段時間而無法自救,即考慮暫時將這類公司直接轉為上櫃公司。 (資料來源:20050221 會計人電子報) ◎土地增值稅應徵稅額之計算 日期文號: 財政部94.2.4台財稅字第0940451179號
摘要: 土地增值稅應徵稅額之計算。
主旨: 土地稅法第33條第1項有關土地增值稅稅率調降為20%、30%、40%,及同條增列第6項至第8項關於長期持有土地減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業於94年1月30日奉總統令公布,並自同年2月1日生效。上述增訂條項所訂長期持有土地「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第一項最低稅率部分減徵20%、30%、40%」規定,係就各級累進稅率超過第一項最低稅率以上之差額稅率部分計算減徵。 (資料來源:20050221 會計人電子報) ◎Q:企業若以現金增資或盈餘轉增資之方式購建資產,是否應將利息資本化?又企業購建資產應資本化之利息,是否應以利息收入與支出相抵後再予計算? A:一、以增資方式購建應資本化之資產,如係現金增資且專款專用於購建該資產者,因無實際利息支出,故無需將利息資本化;如屬盈餘轉增資者,因未改變企業之資金狀況,若符合利息資本化條件者,仍應將利息資本化。
二、至於計算應予資本化之利息金額時,是否應以利息收入與支出相抵後再予設算乙節,除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號第7段所述「為購建資產所作之專案借款,其資金如未全部動用而暫時投資,或一般性借款需作補償性存款時,則因投資或存款所生孳息收入應與借款成本抵銷」外,仍應按上述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號第5、6段之規定,計算應予資本化之利息金額。 (資料來源:20050221 會計人電子報) ◎Q:請問母子公司間因順流交易產生之應收款項,是否應提列備抵呆帳? A:母公司對子公司之長期投資採權益法評價者,其所計得之損益數額,應與編製合併報表時,母子公司之債權債務完全沖銷,故母公司對子公司之應收款項不宜提列呆帳損失,以免在合併報表中無應收款項可與所提之備抵呆帳抵銷。 (資料來源:20050221 會計人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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