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1/09/21
◎公開發行公司應於各書件之封面右上角增印其股票代碼。
為利公眾查閱各項公開資訊,本會二十日規定嗣後未上市未上櫃之公開發行公司(不含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金融事業及期貨相關事業)依規定申報及抄送證券相關單位之財務報告、股東會年報、公開說明書、發行新股書件時,應於各書件之封面右上角增印其股票代碼,以利分類整理作業。(資料來源:20010921 證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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