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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2/09/02

內  容  索  引:

◎預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草案

◎營所稅試算暫繳申報須知

◎行政救濟程序確定所補繳稅額中加計利息部分,是否得以損費科目認列?

◎您知道嗎?贈與他人財產涉及贈與稅時,贈與的方式不同,稅賦的負擔也會大有影響哦!

◎配合工廠登記制度之變革,重新規定申請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合法登記工廠減半徵收房屋稅應檢附之證件及相關事宜。

◎新聞稿:經濟部通過三項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 將帶動產業技術開發經費達二.六億

◎申報暫繳之營利事業如符合相關規定,可以當年度前半年之營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暫繳稅額

◎育(娛)樂事業收取入會費或保證金之歸屬年度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十月份舉辦之講習會

精  采  內  容:

◎預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草案

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之規定,證券投資人與期貨交易人之保護業務由專責保護機構執行,其保護業務包括:(一)證券商或期貨商因財務困難失卻清償能力而違約時,動用保護基金償付證券投資人與期貨交易人所未能取得之有價證券或款項。(二)受理證券或期貨交易爭議之申訴及調處。(三)對於造成多數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受損害之同一證券或期貨事件,由二十人以上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授與訴訟或仲裁實施權後,以自己之名義,起訴或提付仲裁。(四)證券及期貨交易相關法令之諮詢服務。(五)其他有助於達成本法目的之業務。因其處理之業務所涉事項甚多,本法第八條第二項特規定有關保護機構之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爰依該規定,制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草案,對保護機構業務之指導、監督、財務之審核、辦理變更登記相關事項,與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雇人之資格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加以規定。至於有關調處委員會之相關規定,則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另於其組織及調處辦法中加以訂定。

本草案計四章(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業務及財務、第三章組織及人員、第四章附則)二十六條,其要點如次:

一、授權依據:明定本管理規則之授權依據(草案第一條)

二、設立程序:就保護機構之設立及登記,明定其程序及要點(草案第二條及第三條)。

三、管理監督:為達管理監督之目的,依事件之性質,明定保護機構應報本會核備及備查之事項(草案第四條及第五條),另就監察人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行使監察權時,明定其應即時報告本會(草案第六條)。

四、業務指導:明定保護機構之業務範圍,並應制定業務規則及案件處理辦法(第七條及第八條);另為達立法目的,責成保護機構應持有各上市櫃公司股票,以行使股東權益(草案第九條)。

五、業務資料之查核:為利管理監督保護機構執行保護業務情形,爰規定保護機構應備置有關業務文件供本會查核(草案第十條)。

六、財務監督:為健全保護機構財務,明定保護機構就保護基金之繳納提撥及相關變動情形,應按月或即時函報本會(草案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除經本會核准外,不得為保證、票據之背書或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草案第十三條),並應每年擬具年度業務計畫與預算,申報本會核定,按季報告執行情形(草案第十四條),及於每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本會申報業務報告書及財務報告(草案第十五條)。

七、組織及人員:保護機構為公益財團法人,具有保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之責任,其內部單位組織、員額編制及職稱,應訂定組織規程;人員之進用、待遇、考勤、獎懲、訓練、退休、進修、資遣、撫卹等,應訂定人事管理辦法,該等規程及辦法均應報本會核備,以為管理(草案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另有關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雇人除應有相當之信譽外,亦應具備一定之專業能力,爰規定各該人員積極及消極任用條件(草案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

八、人員兼職限制及職務上之義務:為使資訊透明,避免利益衝突,爰規定保護機構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持股申報義務(草案第二十一條)。又為期執行業務公允,保護機構之經理人及受雇人應為專任,不得擔任上市上櫃公司、證券商、期貨商或他業兼營證券期貨業務者之任何職務或名譽職位(草案第二十二條)。又保護機構人員應確實執行職務,謹守分際,不得利用職務而有不法行為,爰明定其執行職務上之遵循義務(草案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

九、附則:明訂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草案第二十六條)。
(資料來源:20020902 證期會)

◎營所稅試算暫繳申報須知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其九十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採試算暫繳方式申報者,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暫繳所得期間為前半年度,即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止。
二、 逾期補報及補繳暫繳稅額者,不得採用試算暫繳方式申報,務請如期辦理暫繳申報。
三、 暫繳『會簽申報案件』之暫繳稅額申報書及暫繳損益試算表,均需經簽證會計師蓋章,且申報時需加附前半年度暫繳損益試算表、資產負債表、營業成本明細表、其他費用及製造費用明細表、會計師簽證申報查核報告書及委任書。
四、 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之公司,經試算前半年之應納暫繳稅額,如大於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可勾選以『一般申報案件』辦理申報。惟如勾選『藍色申報案件』,即表示選擇試算暫繳申報方式,申報時亦應檢附前項四種報表。
五、 採網路申報者其相關附件,應於九十一年十月七日前連同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一併以掛號寄交營利事業所在地之國稅局所轄稽徵所。如為親自送達,請列印網路暫繳申報回執聯,一併送交所轄稽徵所核章,以作為送附件之收據。
(資料來源:20020902 賦稅署)

◎行政救濟程序確定所補繳稅額中加計利息部分,是否得以損費科目認列?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近日接獲某公司電話詢問,因行政救濟程序確定所補繳稅額中加計利息部分,是否得以損費科目認列?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行政救濟程序確定後補繳稅額所加計之利息,依財政部規定得以當年度損費核實認列。另有關加計利息得否認列損費之各種情形,彙總說明如左:
一、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一規定,自動補繳稅額所加計之利息,因屬罰鍰性質,不得以費用列支,但可作為補繳年度計算未分配盈餘之減項。
二、依所得稅法第一百條之二規定,經核定補稅及延期辦理結算申報依規定所加計之利息,得以費用列支。
三、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因逾期繳納稅款、滯報金、怠報金、
滯納金所加計之利息,不得以費用列支,但可作為補繳年度計算未分
配盈餘之減項。
四、自動補繳超額分配之稅款所加計之利息,同說明一。
南區國稅局關心您,也提醒您,切勿讓自己之權益睡著,營利事業者如有加計利息時,請依上述規定處理帳務。
(資料來源:20020902 賦稅署)

◎您知道嗎?贈與他人財產涉及贈與稅時,贈與的方式不同,稅賦的負擔也會大有影響哦!

您知道嗎?贈與他人財產涉及贈與稅時,贈與的方式不同,稅賦的負擔也會大有影響哦!
南區國稅局表示,財產所有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後,即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條所稱之贈與行為。如係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則為同法第五條規定視同贈與行為。譬如父親無償給予兒子資金一、000萬元,兒子以之購置市價一、000萬元之土地(公告現值為七00萬元),與父親以一、000萬元,無償為兒子購置上述同樣土地之情形,以上同是父親提供一、000萬元資金,兒子取得之土地也相同,但前者將被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條規定核定父親贈與一、000萬元,後者則可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規定,以土地之公告現值七00萬元核定為父親之贈與額。
該局也表示,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條規定之贈與行為,除非在一年內贈與總額未超過免稅額一00萬元,否則應在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未依限申報者,除補繳本稅外,還要被處應納稅額一倍至二倍的罰鍰。但是,如果是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規定之贈與,稽徵機關會先通知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通知後十日內申報贈與稅,如果逾期仍未補報,並經課稅確定者,才會被按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處罰。
(資料來源:20020902 賦稅署)

◎配合工廠登記制度之變革,重新規定申請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合法登記工廠減半徵收房屋稅應檢附之證件及相關事宜。

主旨:工廠管理輔導法於九十年三月十四日公布施行,為因應工廠登記制度之變革,申請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合法登記工廠減半徵收房屋稅之案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土地稅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工業用地按千分之十課徵地價稅,上開規定係以辦理工廠登記之廠房用地為適用對象,亦即以製造業為主要對象,工廠管理輔導法實施後,工廠登記改以達一定標準者,始需依該法申辦工廠登記。故製造業之範圍包括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工廠及免辦工廠登記而實際從事物品製造、加工行為者。是以,於工業用地或工業區內,須設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者,始可准予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至於是否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則非所問。另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編定之工業區,並依下列第一、二款規定辦理:(一)生產事業用地及公共設施用地均准予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二)社區用地,供作勞工宿舍、自用住宅用地使用者,依土地稅法第十七條規定按千分之二稅率課徵地價稅。(三)工業用地或工業區非屬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編定者,比照前二款之規定辦理。二、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後,屠宰業及汽車修理業因非屬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免予辦理工廠登記,其用地地價稅之課徵,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屠宰業依法領有﹁屠宰場登記證﹂者,因係由工業主管機關參與會勘合格而准予設立,其設立之屠宰場應可認屬與工業有關,准予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二)依原工廠設立登記規則規定,汽車修理廠係屬工廠之範圍,為免工廠管理輔導法之施行影響其原有之權益,汽車修理廠位於工業用地或工業區內者,准予適用工業用地稅率;位於工業用地或工業區外,而原領有工廠登記證經核定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於原領之工廠登記證經主管機關公告註銷前,准予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至於工廠登記證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被註銷後,在土地所有權人及使用情形均未變更前,仍准予繼續適用工業用地稅率。三、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合法登記之工廠」,係指依照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之工廠。屠宰業依法領有屠宰場登記證者,該屠宰場視同取得工廠登記證,准予適用上開條款規定減徵房屋稅。至於汽車修理廠及未達工廠管理輔導法所定工廠設立登記標準之物品製造、加工者,原領有工廠登記證經核定減半徵收房屋稅者,於原領之工廠登記證經主管機關公告註銷前,准予減半課徵房屋稅,其於工廠登記證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被註銷後,在所有權人及使用情形均未變更前,仍准予減半課徵房屋稅。四、工業用地申請按千分之十稅率課徵地價稅或合法登記之工廠申請減半課徵房屋稅者,各應檢附之證件如下:(一)地價稅部分1建廠期間:應檢附建造執照(建築物用途載明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之用途)及其他相關文件。如建廠前依法需先取得工廠設立許可者,應加附工廠設立許可。2建廠完成後:已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工廠登記核准函及工廠登記證;未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使用執造或其他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文件上用途記載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之建築物。)(二)房屋稅部分:應檢附工廠登記證。日期文號: 財政部 91.07.31 台財稅字第○九一○四五三○五○號
(資料來源:20020902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

◎新聞稿:經濟部通過三項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 將帶動產業技術開發經費達二.六億

經濟部八月二十三日「業界科專計畫」第三十四次指導委員會審核通過一項研發聯盟產業技術計畫及二項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將補助星雲電腦、國際聯合、大恭化學、宗龍機械、榮睿生物及永日化學等六公司,進行數位式噴印系統技術、微流體型快速免疫多樣定量檢驗技術及低驅動電壓彩色LCD面板液晶配方等技術研發,預計二年內帶動產業技術開發總經費達二.六億元,其中政府補助款約六仟萬元,將有效提昇相關產業技術並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我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經濟部技術處表示,由星雲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國際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恭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宗龍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聯合申請之「產業用寬幅型數位式噴墨印花系統技術與設備開發計畫」為研發聯盟產業技術研發計畫,是傳統工業與高科技產業結盟以提升技術的案例。本計畫串聯具有跨領域之關聯性技術產業結盟開發兼具數位化、快速化與環保化等三大生產特色之數位式噴印系統技術及應用設備開發機制,結合國內光電、軟體、機電、化工、紡織等不同領域之異業合作結盟,整合成功機率高,且執行公司擁有熱氣泡式噴墨印頭、顏料製造、X-Ytable及軟硬體機電整合之關聯性核心技術。本計畫之執行將可提升參與公司之軟體開發、機電整合、顏料粒徑及噴墨頭研發能力,並可協助紡織貿易商及印花相關業界朝向少量多樣、快速反應及清潔生產營運模式,擺脫長期對進口之依賴,帶動新技術及新產品的開發。


榮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之「光碟式微流體生物感測器的開發」計畫,將開發光碟式微流體生物感測器,應用於五合ㄧ之抗體/抗原為基礎之感染性疾病檢測,具創新與關鍵性。目前快速免疫檢驗試劑之技術平台只能用於定性分析及單一項目分析,於應用上有其極限;免疫定量分析使用ELISA技術,其操作繁瑣又費時。而微流體型快速免疫多樣定量檢驗技術之應用可提供多項傳統分析未具之功能,於臨床之應用極為必要,完成後將於國際市場佔相當大之經濟效益,且目前市場上尚無競爭對手,希冀於最短時間內取得研發及商業契機,將成果貢獻及分享生物科技產業,以提昇國內生物科技產業在國際上之競爭力。


永日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之「低驅動電壓彩色液晶特化品技術開發」計畫,將開發LCD用液晶材料,以及ChiralDopant之合成、配方技術,並自行開發新式Dopant;液晶為LCD製程上重要關鍵材料,國內目前尚未開發類似之產品,均需自國外購入,隨著3C電子數位商品的盛行,使中小尺寸平面顯示器市場蓬勃發展,雖然國內LCD廠商已在產品提昇或生產良率方面擁有不錯的水準,但目前整體產業仍不完全,LCD廠商所使用的生產材料仍以國外採購為主,至今仍無法形成強大的上下游連結體系,使得此產業面臨較大風險。本計畫的目標在開發低驅動電壓彩色液晶面板用之液晶材料,此技術之建立將具備全新低驅動電壓液晶材料之生產、配製、純化與供應能力,同時建立起相關液晶全新產品(如反射式LCD與Flexible-LCD)的基礎開發技術,使國內LCD產業能夠掌握關鍵性液晶材料,並擁有自給自足能力此技術之開發成功將完全建立國內之液晶材料供應自主能力,並可提供快速的服務,進一步降低原料成本提高產品競爭力。而此一技術,也將成為未來開發相關液晶面板及液晶化學品之重要關鍵基石。
(資料來源:20020902 經濟部)

◎申報暫繳之營利事業如符合相關規定,可以當年度前半年之營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暫繳稅額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九十一年度起暫繳申報改為自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申報暫繳之營利事業如符合相關規定,可以當年度前半年之營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暫繳稅額,該局並籲請各營利事業單位多採用網路申報,以節省人力並可免除申報往返奔波及排隊之苦。
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第七十七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得以當年度前六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本法及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該局表示依上項規定申報,可免除因本年度實際所得額減少或虧損仍須按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報繳的困境,對營利事業資金之運用極有助益。
(資料來源:20020902 賦稅署)

◎育(娛)樂事業收取入會費或保證金之歸屬年度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若屬育(娛)樂、休閒等相關之事業,向入會會員收取具有遞延性質之入會費或保證金,其屬一律不退還或於契約訂定屆滿一定期間後退會始准予退還者,應依規定按五年攤計收益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財政部函釋規定,高爾夫球場(俱樂部)或聯誼社等休閒、育(娛)樂事業向入會會員收取具遞延性質之入會費或保證金,其屬一律不退還者或於契約訂定屆滿一定期間後退會始准予退還者,得於開始提供勞務時認列收入,並可按五年攤計收益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俟屆滿一定期間實際發生入會會員退會而退還入會費或保證金時,按銷貨退回辦理。該局近來即查得某一營利事業其不得退還之入會費未依上項規定辦理,以致遭鉅額補稅。
  為此,該局特籲請育﹝娛﹞樂、休閒等相關營利事業,若有上述向入會會員收取具遞延性質之入會費或保證金者,其營業收益務請依前述規定辦理,以免遭調整補稅,徒增困擾。
(資料來源:20020902 賦稅署)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十月份舉辦之講習會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十月份舉辦之講習會
(91.9.2公布)
1、 營利事業所得稅實務班(買賣業)
  日期:91年10月14日  時間:13:50-17:00
2、 稅捐稽徵法實務班
  日期:91年10月15日  時間:8:50-12:00
3、 營利事業所得稅實務班(製造業)
  日期:91年10月15日  時間:13:50-17:00
4、 贈與稅實務班
  日期:91年10月16日  時間:8:50-12:00
5、 所得稅扣繳實務班
  日期:91年10月16日  時間:13:50-17:00
6、 職工福利委員會所得稅申報實務班
  日期:91年10月17日  時間:8:50-12:00
7、 遺產稅實務班
  日期:91年10月17日  時間:13:50-17:00
8、 新設立營利事業稅務講習會
  日期:91年10月18日  時間:8:50-17:00
講習地點: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總局(中華路一段二號)15樓禮堂。
參加辦法:免報名、免收費,請直接到講習地點。請準時出席,逾時超過30分鐘者及未參加講習者,恕不提供教材。
(資料來源:20020902 台北市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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