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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上市上櫃公司自九十年九月一日起,得依依規定簡化報紙公告內容。 各上市上櫃公司得依下列方式揭露相關資訊而簡化報紙公告內容:
(一)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規定應公告相關資訊者,得於報紙僅刊載取得或處分資產名稱、交易對象、交易金額及註明「本次取得或處分資產詳細資訊已輸入股市觀測站資訊系統,網址為HTTP://WWW.TSE.COM.TW(或HTTP://WWW.OTC.ORG.TW)」。另將揭露於股市觀測站之資料下載為書面資料併同其他應申報文件申報本會,免再申報公告報紙。
(二)依「公開發行公司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計畫變更應注意事項」規定應公告者,得於報紙僅刊載計畫發生變更之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案、其申報生效或核准之年度、本次變更計畫項目,並註明「本次變更增資計畫詳細資訊已輸入股市觀測站資訊系統,網址為HTTP://WWW.TSE.COM.TW(或HTTP://WWW.OTC.ORG.TW)」,另將揭露於股市觀測站之資料下載為書面資料併同其他應申報文件申報本會,免再申報公告報紙。
(三)依「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要點」規定應公告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得併同每月營運情形於報紙刊載衍生性商品交易未沖銷交易契約金額總數及註明「衍生性商品交易詳細資訊已輸入股市觀測站資訊系統,網址為HTTP://WWW.TSE.COM.TW(或HTTP://WWW.OTC.ORG.TW)」,並將報紙公告資料併同每月營運情形申報作業辦理。
二、各上市上櫃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從事大陸地區投資處理要點」規定應公告大陸投資資訊者,得將相關資訊揭露於股市觀測站,免於報紙公告及申報本會。 (資料來源:20010802 證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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