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7/03/19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四條規定解釋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一字第0960010070號 金融控股公司之獨立董事兼任該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公開發行子公司獨立董事者,視同為一家,其兼任不計入「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四條規定之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之家數,惟以兼任一家為限,若兼任超過一家者,其超過之家數,仍需計入兼任家數之計算。(資料來源:20070319 證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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