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3/08/19 |
| 內 容 索 引: |
|
◎上市公司依公司法、企業併購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對異議股東收買股份,得不受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條限制,以場外交易為之。 |
精 采 內 容: |
|
宗不動產證券化商品預計在今年底推出!台灣工業銀行於8月12日與嘉新水泥之子公司嘉新國際,簽下不動產證券化發行契約,標的物為嘉新國際所擁有的萬國商業大樓(即IBM大樓),其為國內第一件不動產證券化案例,預計發行金額為20至25億元,存續期間為7年,利率條件按發行時之市場利率訂價加碼,由台灣工銀子公司台灣工銀證券承銷,待不動產證券化其他12個相關配套法案完成後,台灣工銀之「萬國大樓不動產證券化」受益證券可望在年底上市。
◎上市公司依公司法、企業併購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對異議股東收買股份,得不受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條限制,以場外交易為之。 上市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三百十七條、企業併購法第十二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或第三十二條規定對異議股東收買股份,及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依合併契約、股份轉換契約、分割計畫或其他契約約定轉讓買回之股份予消滅公司或其他公司股東,得不受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上市有價證券買賣應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之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