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11/09/16 |
| 內 容 索 引: |
| 精 采 內 容: |
|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二規定,授權財政部訂定,於八十二年六月十八日訂定發布,迄今歷經十八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係於一百年七月十四日發布施行。
行政院日前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擬為減輕中低所得者養育幼兒之負擔並鼓勵生育,增訂幼兒特別扣除額,規定將自2012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2歲以上至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25,000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一、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二、納稅義務人依最低稅負制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600萬元;三、同一子女當年度已接受中央政府機關2學期幼兒免學費補助。該修正草案將列為立法院優先審議法案,如能順利通過立法,估計約有24萬戶家庭得以受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