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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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10/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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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甲公司於今年度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該公司委託精算師初步估算結果,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為290,000仟元,若依第十八號公報第38段之規定按直線法分攤,每年應分攤19,333仟元。甲公司是否得為保守起見,於今年度即將前述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一次估列為退休金費用290,000仟元,並同額承認應付退休金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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