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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1/11/16

內  容  索  引:

◎詐騙集團招術翻新 引君入甕

◎營利事業轉投資收益如何申報課稅

◎「扣繳單位自動補報蓋章欄」如何適用?

◎自盈餘轉回資產增值準備之數額准予列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政治獻金如何節稅

◎退職所得如何申報?

精  采  內  容:

◎詐騙集團招術翻新 引君入甕

  據臺灣銀行表示:政府為提振國內景氣,目前正積極推動大型經建計畫;邇來屢發現有人對外佯稱在該行存有鉅額存款並持有偽造的彩色存單、存摺或存款餘額證明等,另由其他意圖不明人士要求該行召集協商開會討論投資事宜,或假借政府官員名義來電稱,為配合政府政策,經特殊管道引進鉅額資金,請該行配合辦理云云。該行嚴正聲明,類此,均非事實。為防止歹徒利用存款帳戶偽變造鉅額存款之存單、存摺或其他證明文件對外誑騙,除積極循線報案追查外,並籲請社會大眾加強注意!以免受騙上當遭致損失。
(資料來源:20011116 財政部)

◎營利事業轉投資收益如何申報課稅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自實施兩稅合一稅制以來,經常接獲納稅義務人詢及公司轉投資收益如何申報課稅之相關問題,依據現行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應依同法第六十六條之三規定,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國稅局說:公司自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起獲配之股利淨額,均適用前揭規定。例如甲公司於八十七年九月一日取得轉投資於國內乙公司所配發之兩稅合一制實施前之八十六年度股利五十萬元,無扣繳稅額,甲公司僅就該配發之股利計入八十七年度未分配盈餘中即可,免再計入八十七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又如甲公司於八十八年十月一日獲配乙公司屬實施兩稅合一制後之八十七度股利七十萬元,可扣抵稅額二三三、三一0元,則甲公司應就其獲配之股利七十萬元計入八十八年度未分配盈餘中,免再計入八十八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而其可扣抵稅額二三三,三一0元應計入八十八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內。
(資料來源:20011116 賦稅署)

◎「扣繳單位自動補報蓋章欄」如何適用?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時有扣繳單位詢問,官於扣繳稅額繳款書右下方『扣繳單位自動補報蓋章欄』如何適用?已扣繳之稅款,若逾期自動繳納時能否適用?說明如下:
一、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一規定自動補扣並補繳所扣稅款時,免加徵滯納金,但應自該稅款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加計利息一併徵收。此時,扣繳單位應於繳款書『扣繳單位自動補報蓋章欄』上蓋章,並請於繳納時向代收稅款國庫說明,以免發生國庫溢收稅款情形。
二、 扣繳義務人於給付各項所得時,若已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但並未依規定期限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納,雖然扣繳義務人逾期後已自動向國庫繳清,惟其逾期繳納之扣繳稅款,應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規定,每逾二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一併徵收,而不得適用同法第四十八條之一自動補報加計利息之規定。
(資料來源:20011116 賦稅署)

◎自盈餘轉回資產增值準備之數額准予列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以固定資產、遞耗資產、無形資產辦理資產重估價或土地調整帳面價值所發生之資產增值準備彌補虧損者,嗣後於盈餘發生年度,依規定自盈餘轉回資產增值準備之數額,准予列為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之九規定計算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資料來源:20011116 賦稅署)

◎政治獻金如何節稅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全國縣市長及立法委員選舉,已進入緊鑼密鼓的階段,在民主國家候選人的競選經費,主要靠選民的小額捐贈,所以我國選舉罷免法為淨化選風,鼓勵對候選人競選經費之捐贈,特規定個人或營利事業對候選人及政黨之捐贈,當年度申報所得稅時,得作為個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或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費用或損失科目,國稅局再次提醒捐贈人及候選人與政黨,應注意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有關競選經費之捐贈,必須符合以下規定,才能於當年度申報所得稅時被認定。
國稅局表示:個人或營利事業對候選人捐贈之規定:(一)個人捐贈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二萬元,營利事業捐贈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三十萬元。(二)候選人開立受贈收據之「期間」,係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九十年十一月二十日」起至投票日「九十年十二月一日」止。(三)收據應依選舉委員會所規定之「公職候選人競選經費受贈收據」格式為憑,其他收據均不予認定。另候選人接受競選經費捐贈之總額,如超過該選區所規定之競選經費最高限額,超過之捐贈不被認定。
其次對「政黨」之捐贈,個人對於依法設立政黨之捐贈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台幣二十萬元,營利事業之捐贈不得超過所得額百分之十,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台幣三百萬元。但對於政黨之捐贈,如受贈之政黨,其推薦之候選人於該年度省(市)以上公職人員選舉之平均得票率未達百分之五者,則不適用之。該年度未辦理選舉者,以上次選舉之年度得票率為準,如其為新成立之政黨者,以下次選舉之年度得票率為準。
國稅局進一步表示:今年舉辦立法委員選舉,個人或營利事業在今年對政黨之捐贈,可否於明年申報綜合所得稅作為列舉扣除額或營利事業所得稅列為費用或損失,則要視該黨推薦之侯選人在本次選舉之平均得票率是否達百分之五,如未達者,納稅人對該政黨之捐贈,否准列為扣除額或費用損失。另外營利事業連續虧損三年以上者,不得捐贈競選經費。
(資料來源:20011116 賦稅署)

◎退職所得如何申報?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年底將至,部分公職人員選擇此時辦理退休潮,最近國稅局常常接到有關退職所得 ,應如何申報的電話。
國稅局說,退職所得是採定額免稅,一次領取、分期領取和兼領一次及分期的計算方式各有不同。
一、 一次領取的人,所得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一) 一次領取的總額,在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時,所得額為零。
(二) 超過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但未達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 超過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退職服務年資尾數不滿六個月時,以半年計算,滿六個月時,則以一年計算。
二、 分期領取的人,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六十五萬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三、 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的人,前二款規定可減除之金額,應依據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的比例分別計算。
該局強調,領取之退職所得中,如果含有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之儲金及其孳息,應先將此部分減除後,再依前述方式計算。又計算結果所得為零時,如接獲扣繳憑單,請先向扣繳單位查明清楚,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資料來源:20011116 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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