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ia  Internation

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9/05/15

內  容  索  引:

◎問:股東放棄債權,以彌補公司虧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嗎?

精  采  內  容:

◎問:股東放棄債權,以彌補公司虧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嗎?

答:股東依持股比例放棄債權,可免課贈與稅,惟超過持股比例的部份,仍應課徵10%贈與稅(98.1.25稅率調降),例:

某甲欲將對公司之股東往來1000萬元全部彌補虧損,某甲持股20%,則1000萬 * 20% = 200萬,可免贈與稅,其餘仍應課徵贈與稅。


相關法令:

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解釋:
公司之「股東往來」帳戶,如屬貸方餘額,此項餘額係屬股東對公司之債權,如股東為彌補公司帳面累積虧損,按股份比例放棄對公司之債權用以彌補自己之股權虧損,應免課贈與稅。
(財政部65.12.28台財稅第38600號函)

所得稅法相關解釋:
股東無償免除被投資公司對其所負之本金債務,係依被投資公司之股東會決議按股份比例免除,以彌補自己之股權虧損者,該國內營利事業得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財政部86.06.18台財稅第861901688號函)
(資料來源:20090515 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