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3/12/01
◎補充說明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人員訓練之規定
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之公司,其現任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條件如未符本會「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適任條件及進修時數」之規定者,公司應令其於股票公開發行案申報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改善,或於一年內參加經本會指定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稽核相關業務訓練課程三十小時以上。(資料來源:20031201 證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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